謝國樑看苗頭不對,試圖轉移焦點,說是林右昌的問題。
明明知道 2-4 樓產權有爭議,市政府並沒有取得 2-4 樓所有權登記,不先解決這個爭議,直接把 2-4 樓包進去招標,還用低價一口氣給 20 年 +10 年優先續約權,這個事情不就是你謝國樑搞出來的?
如果你先處理 2-4 樓爭議,處理好了再招標,你要怎麼怪林右昌,沒人會說什麼。
急著把「有產權爭議的 2-4 樓」包進去招標,在法院判決結果還沒出來之前,帶警察強行破門奪產,這個坑是你挖出來的,跟林右昌有什麼關係?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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