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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大掃除 高市府針對通路查核環境用藥

高雄市環保局1日表示,111年已針對各大賣場和通路查核環境用藥901件次,其中查獲過期劣藥9件次,均已要求賣場下架,並由廠商回收銷毀。(高雄市環保局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農曆新年將至,民眾也準備除舊布新大掃除,高市環保局今天表示,去年針對各大賣場和通路查核環境用藥 901 件次,其中查獲過期劣藥 9 件次,均已要求賣場下架並由廠商回收銷毀。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民眾在進行環境清消工作如需要使用環境用藥,一定要選擇取得環保署核准字號的環境衛生用藥,並依標示方式使用。

環保局指出,西元 2022 年針對各大賣場及通路執行環境用藥標示查核共計查核 901 件次,其中查獲過期劣藥 9 件次,均已要求賣場下架,並由廠商回收銷毀。

環保局提醒民眾,選用環境衛生用藥應依循安全用藥「4 要」口訣,一是「要對症」,確認防治對象,如蚊子、蒼蠅、跳蚤、蟑螂等,對症下藥;二是「要合法」,認明產品包裝有環保署核准的許可證字號。

三是「要時效」,確認產品有效期限,避免購買過期劣藥;四是「要識標」,使用前先看標示,並依標示使用。另外,民眾如要委託清潔公司進行居家環境清潔消毒,須確認業者是否領有環保局核發的「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才是合格業者。

環保局表示,一般清潔公司若未取得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不能使用環境用藥作噴藥除蟲,否則可能在缺乏相關用藥知識下,在藥品選擇或安全防護上造成施藥人員及民眾風險,違者將依「環境用藥管理法」開罰新台幣 3 萬元至 15 萬元罰鍰。

環保局長張瑞琿說,環境整頓才是防蟲治本之道,使用環境用藥雖可快速達成環境清消成效,但使用失當仍會破壞環境及影響民眾健康;呼籲民眾環境用藥能少用就少用、能不用就不用,齊心為保護環境、守護彼此健康努力。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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