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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基進專欄》肯定兵役改革,國防強化在此一役,不能退縮!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george__nick

爭議多時的兵役改革,27 日下午終於由蔡英文總統拍板定案,並向國人親自宣布「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首先,要肯定內閣各部會中,最傳統、最守舊、最抗拒改革、最不容易受到監督的國防部,終於踏出勇敢的改革第一步,甚至還做了一張說明圖,試圖要用 5 分鐘,帶國人瞭解義務役調整的相關內容。

本次改革重點有三:

義務役的服役時間延長至一年

本次改革最受關注的,就是義務役的役期,由現行的 4 個月,延長至 1 年,從 2024 年起實施。

  1.  入伍訓延長:
    隨著役期的延長,相關的訓練時程,也有所調整,志願役與義務役的入伍訓練,從 5 週增加為 8 週,志願役為 2023 年元旦開始實施,義務役則為 2024 年開始實施。
    在 8 週的入伍訓期間,課程預計區分為「一般課程、體能戰技、兵器教練、戰鬥教練」4 大類,將完成「合理冒險、戰場抗壓、健康管理、運動科學概論、戰傷救護、求生訓練、戰術行軍」等訓練項目,包括戰鬥間各種姿勢射擊、提升彈藥射擊發數自 86 發至 160 發等。
  2. 其他相關訓練:
    役期延長為 1 年之後,扣除入伍訓 8 週,其餘的 44 週時間,分別安排駐地訓練(18 週)、專精訓練(7 週)、基地訓練(13 週)、聯合演訓(6 週)等 4 種訓練類型。
    在部隊訓練上,依照任務需求、部隊屬性,增加中高級專長、新式武器、裝配操作等,藉由駐地專長訓練、兵科基地聯合演訓、作戰計畫演練,強化作戰職能。未來義務役訓練,將參考美國等先進國家訓練方式,引進各國訓練模組,例如:傳統的刺槍術,將進階調整為近戰格鬥訓練,任務訓練將增加刺針飛彈、標槍飛彈、紅隼火箭彈、無人機等新式武器的訓練,以符合現代作戰需求,甚至全役期的實彈射擊,將不低於 800 發。
    義務役男於服役期間,將接受民防任務訓練,學習災害防救技能,以及自救互救能力,確保災、戰時維持社會運作韌性能力。
  3. 役男分發與運用

    具民間特殊專長者,可選擇至專業部隊服役。

    具一般專長者,依志願自選或按戶籍地分發,前往守備部隊(主)或主戰部隊(輔)服役。

兵力結構調整

本次改革,將兵力結構區分為主戰部隊、守備部隊、民防系統、後備系統四大區塊,明確防衛任務。

  1. 主戰部隊:
    以編制 21 萬,現員 18 萬的志願役軍人為主,為戰時的主要打擊部隊,平時擔負海、空領土安全任務。
  2. 守備部隊:
    以義務役為主,志願役擔任領導、訓練幹部,主要負責國土防衛、基礎設施防護、支援主戰部隊、協助民防工作。
  3. 民防系統:
    整合民間力量,以各部會、地方政府、替代役,建構民防系統,協助軍事作戰,擔負救災、醫療、治安維護、工程搶修等任務,確保社會持續運作。
  4. 後備系統:
    以志願役退伍軍人充實主戰部隊,義務役退伍軍人充實守備部隊,並編成相當數量的後備部隊,戰時支援主戰、守備部隊各項作戰,負責城鄉守備任務。

薪資福利調升

薪水方面,以義務役二等兵為例,原每月薪資約 6,500 元,調整至 2 萬 6,307 元,接近基本工資(2 萬 6400 元)。

值得肯定的變革內容

就上述國防部所提出的變革內容,有其值得肯定之處。例如:提升義務役軍人在服役期間的相關薪資待遇,義務役二等兵薪資每月 6,500 元,已經是 N 年未變,此次調薪雖無法完全因應現今物價,但已展現最大誠意,日後應逐步調整,以反映物價現況。
此外,義務役男按各自專長,依其志願或戶籍地分發,亦不失為人盡其才的方法。

有待精進調整的內容

目前國防部公佈的一年期義務役方案,僅就訓練方式來看,雖較4個月役期完整,但相關的部隊訓練配套措施與實質內容,仍有待更進一步的詳細說明,才能進行評估。
此外,如何與志願役為主的主戰部隊搭配,以形成有效戰力,甚至是服役期滿後,如何配合後備動員制度,皆須進一步做詳實規劃與實際驗證。
就目前國防部規劃的兵力結構來看,彼此間較為理想的聯繫關係應該為:

  1. 守備部隊:
    由於採取守勢作戰,在數量需求上應為最大,各守備部隊應劃分各自的作戰區域,在軍種上以陸軍為主,並依照各作戰區域的地理環境不同,例如:灘岸、平原、山地,或是鄉村、城鎮、都市等,配屬相對應的防衛性武器,擔負輕裝任務,操作複雜度低的武器系統。
    此外,基於「仗在哪裡打,兵在哪裡練」的原則,守備部隊的義務役兵力來源,應以戶籍地在該作戰區域內的役男為主,即便是作為預備隊的後備軍人,亦應以優先補充戶籍地所在的作戰區域內的守備部隊為主。
    故此,守備部隊的義務役軍士官兵,在服役期間、教召期間的訓練內容、訓練地點,除了新兵的入伍訓練,其餘的駐地訓練、專精訓練,甚至是基地訓練,都應該在所屬的作戰區域內進行,尤其作戰區域內的水壩、水庫、機場、大型變電所、交通樞紐等相關的重要基礎設施,相關的守備訓練,更要在相關的位置,與固定的一批軍士官兵進行訓練,以強化對作戰區域與作戰伙伴的默契與熟悉度。
  2. 主戰部隊:
    此類部隊在海、空軍,主要擔負台海戰爭首波的打擊任務,以及陸面戰爭的協同打擊任務。在陸軍的部分,部隊在性質上,須具備攻勢主動、獨立作戰的特性,故應以涵蓋陸、海、空三棲作戰能力的「聯兵旅」為目標。
    在陸、海、空軍各自的作戰打擊範圍上,仍須劃定各自的作戰區域。尤其,在陸軍方面,「聯兵旅」主戰部隊的機動能力範圍,應至少須橫跨數個守備部隊的作戰區,並以守備部隊為防衛基礎,串連相關的守備部隊,甚至協同海、空軍,扮演「攻擊發動機」的角色,具有殲滅、掃蕩作戰區內來犯敵軍的能力。
    主戰部隊需要非常專業的訓練,役期一年的義務役軍士官兵可能不足以擔當,故其兵力來源,應以志願役為主,具有特殊專長的義務役為輔,而作為預備隊的後備軍人,亦應以優先補充曾在相關部隊,甚至是原部隊服役的志願役退伍軍人為主。
    同樣,基於「仗在哪裡打,兵在哪裡練」的原則,相關的駐地訓練、專精訓練、基地訓練,都應該在所屬的作戰區域內進行。尤其,不同軍種或是主戰部隊、守備部隊之間的聯合演訓,更是訓練的重中之重。
  3. 民防系統:
    此一系統涵蓋的工作範圍,已非國防部一部之力所能承擔,儘管國防部已有全民防衛動員署,但相關的工作牽涉到行政院各部會、地方政府的配合,範圍之廣、複雜程度,很難在此有限篇幅說明。
    但簡要來說,現在台灣的民防工作,已病入膏肓、沈痾過重,非由三軍統帥主抓,或責成行政院等級統籌協調,難以推行。

人力的後備動員

若單就國防部的立場來看,戰時的救災、醫療、治安維護、基礎設施搶修等工作,主要還是屬於中央各部會下轄機關組織、各縣市警消醫療系統的工作。國防部所能夠做的,應該就只有後備動員的部分。
後備動員的部分,除了前述主戰部隊、守備部隊的充員之外,現行兵役制度下,還存在大批所謂的「12 天國民補充兵」、「替代役」、「免役」的族群。這些族群實際上,可以動員編入所謂的「軍事勤務隊」,以教召方式(非單日點召,此方式可謂無效訓練),進行軍事後勤補給支援工作的訓練。
甚至,志願役退伍的女性軍士官兵,理應也須參與教召,若不願參與其他部隊的教召,則可編入軍事勤務隊,並可依其職務經驗,擔任相關領導職務,則可解決領導幹部來源的問題。
在訓練上,同樣可以秉持「仗在哪裡打,兵在哪裡練」的原則。首先,來源應以戶籍地所屬作戰區域做劃分,優先編入戶籍地所在的作戰區域內的軍事勤務隊為主。再者,相關訓練亦應在所屬作戰區內進行,並與固定的一批人進行訓練,以強化對作戰區域與作戰伙伴的默契與熟悉度。
至於國防部原先所規劃,編成相當數量的後備部隊,負責城鄉守備任務,就可以不必,相關守備任務交由守備部隊執行即可,無須再疊床架屋。

物資動員的驗證

相較於國防部對於人力動員的工作,不僅有列冊管制的紙上作業,也已有一定程度的實作驗證,在物資動員的整備工作上,則還停留在列冊作業,甚少動員驗證。

戰時除了人力的動員,各項機具車輛的動員,也是重要關鍵,舉凡大致拖車、板車、卡車、砂石車、水泥攪拌車,小至挖土機、推土機、堆高機等,各式各樣的重機械工具、機動車輛,在物資稀缺的戰時,都是必須被動員的,不只前線戰事重要,後方各樣的後勤支援,更是戰事能否順利進行的關鍵。

雖然相關管制列冊工作都有,但這些工具同時也是許多民眾的謀生工具,往往為了避免擾民,鮮少實際進行動員驗證。但既然國防部有心進行改革,也是時候進行驗證了。

圖片來源:取自 台灣基進 臉書

原文出自台灣基進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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