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今天落幕,針對台灣落實反貪腐議題提出 104 點結論性意見;委員會主席讚許台灣政府的努力,並籲請立院優先審議揭弊者保護法草案。
法務部廉政署新聞稿指出,5 名國際審查委員與政府機關及非政府組織代表進行廣泛且深入的對話,涵蓋預防貪腐、刑事定罪執法、國際合作、追繳不法資產等重要反貪腐議題,於今天舉行結論性意見發表記者會。
記者會由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主持,代表政府接受國際審查委員會提出的文件。席間審查委員會主席荷西‧伍格式特別讚許台灣政府在首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後,在採取預防措施及打擊貪腐二方面有重大成就,並籲請立法院優先審議揭弊者保護法草案。
荷西‧伍格式並鼓勵台灣執法機關積極偵查國際貪污犯罪行為,杜絕外國人賄賂行為;有關政治選舉資金,建議遵循最佳國際標準,規定捐贈行為應以公開透明方式為之,並限制金額。
荷西‧伍格式表示,國際審查委員相信政府的決心將可打造一個透明國家,進而造福民眾及後世子孫。
新聞稿指出,國際審查委員提出的意見還包括,公司法仍須作出重大修正,才能揭開企業面紗,並建議建立實質受益人集中登記制度,供執法機關與民眾查詢;此外,引渡法修正草案、科技偵查法草案及臥底偵查法草案應持續推動,以強化現有反貪腐措施。
羅秉成則感謝國際審查委員來台參與並提供真摯建言,也感謝政府機關代表及民間團體代表參與,讓國際審查委員能夠透過實際對話瞭解台灣在反貪腐工作的努力,希望大家勇敢真誠地面對建言及挑戰,不辜負國際審查委員的期許。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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