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 7 日審議香港政府執行聯合國人權條約情況,委員們對「香港國安法」立法過程、百分百定罪率,還有警察暴力等問題提出質疑,預計結論將在 7 月 22 日公布。
綜合美國之音 9 日報導,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 7 日起在日內瓦審議香港政府執行聯合國主要人權條約之一「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的執行情況。
委員們提問的焦點集中在「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其合憲性、是否與「公約」原則相符,以及 2019 年香港民眾示威期間警察過度使用暴力等問題。香港特區政府代表團則透過視訊方式回答「香港國安法」的必要性和「公約」的非絕對性,並在回應中否認侵犯人權。
圭亞那籍的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委員布爾坎 ( Christopher Arif Bulkan )質疑「香港國安法」的立法過程,指其在未經協商的情況下一夜之間完成,並且繞開了地方立法機關。
布爾坎也提出港警 2019 年在示威中被質疑過度施暴,指媒體報導防暴警察指揮官指示瞄準抗議者的頭部射擊,這證明對人的生命和安全的漠視。
斯洛維尼亞籍委員桑欽 ( Vasilka Sancin )提出在「香港國安法」下百分百定罪率的問題。西班牙籍委員馬蒂內茲( Carlos Gomez Martinez )則認為,「香港國安法」規定涉嫌國安罪的案子要由特首指定的法官受理,損害香港司法獨立和公平審判權。
對於委員們的一系列質疑,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表示, 2019 年 6 月香港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一國兩制脫軌,政府癱瘓,是香港最黑暗的時期,分裂、暴力、恐怖主義的行徑,加上外國干涉,嚴重危害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
香港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回應稱,在通過「香港國安法」之前,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已經透過不同管道聽取香港特區政府以及香港社會各界的意見。
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李矜持說,香港特區政府在促進和保障人權方面的表現接受公眾監督,定期向聯合國提交報告,並在立法會、媒體和各非政府組織的監督下,現行機制有效,沒必要再建立一個額外的人權機構重複現有職能。
香港警務處副處長周一鳴則說,關於警方暴力指控沒有證據,很多影像斷章取義,警察極其克制使用武力,只在最少最必要情況下使用武力,一旦目的達到就停止使用武力,在 2019 動蕩期間沒有任何一名示威者喪生。
與會專家多認為,香港政府代表團並沒有針對他們的提問做出回答。預計7月 22 日發表對香港執行「公約」情況的結論意見書。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是「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監督執行機構,由 18 位獨立國際專家組成,審議 173 個締約國(方)的執行情況。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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