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駭入影音平台刪資料 三立2離職員工賠錢獲輕判

圖片來源:Pixabay

三立電視台吳姓、曾姓離職工程師被控駭入三立的網路影音平台「 Vidol 」刪除資料,一審判 2 人各 10 月徒刑,二審今天考量 2 人經調解已履行賠償 110 萬元,改判 2 人各 6 月徒刑,可上訴。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三立電視公司行動媒體部吳姓(已資遣)及曾姓工程師(已離職)均負責「 Vidol 」影音網站程式設計、網站部署業務,但2人於 106 年2月間,分別使用匿名洋蔥網路瀏覽器( TOR )隱匿真實網路位址,登入公司系統,刪除部分帳號,湮滅數位足跡。

判決指出,吳男另取得取得 Vidol 網站 Parse 會員資料庫主機、開發測試主機之登入 AWS 金鑰檔案,將檔案以雲端硬碟提供給曾男;2人登入三立公司系統,刪除使用者帳號,再關閉 Vidol 網站於 AWS 之存放網頁程式、會員資料並刪除主機檔案。

一審依無故刪除他人電腦電磁紀錄罪,判2人各 10 月徒刑,經上訴,二審期間,2人坦承犯行,經調解履行賠償新台幣 110 萬元。

二審依無故刪除他人電腦電磁紀錄罪,判2人各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其中曾男獲緩刑3年,須上法治教育課3場,提供 60 小時義務勞務;吳男另犯毀棄公務員職務上所掌管文書罪,經原審判處3月確定,不符合緩刑要件,不宣告緩刑。全案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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