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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農教育法通過 農委會:設推動會促進全民參與

為促進國人對食農教育的重視及落實,立法院會19日三讀通過食農教育法,明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學校、幼兒園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應優先採用在地生產的農產品或以其為主要原料的食品,新法將於公布日施行。圖為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敲槌。圖片來源:中央社

農委會表示,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食農教育法」草案,包含農業永續、糧食安全、農產品價格平穩等議題,並將編列預算、整合各部會設立食農教育推動會,積極推展食農教育。

農委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食農教育法」共計 20 條,重點有 7 項。首先要設立食農教育推動會,由農委會作為行政幕僚,整合各部會、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共同推動食農教育,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

重點二為「國民穩定取得糧食」,在全球貿易自由化、氣候變遷的時代,易發生糧食供應不穩定及價格劇烈波動,政府應致力於國民取得價格穩定、安全、營養且足夠的糧食,並強化國民對國產農業及產品的認同。

重點三為「增進國民健康」,政府應依人民各年齡層,以及不同宗教、區域、族群、文化飲食習慣的營養及飲食建議攝取基準,推廣食農教育。

重點四為「支持在地農業」,用全民力量支持在地經濟及農業發展,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機構等辦理各類會議及活動應優先採用在地生產的農產品,或是以其為主要原料的食品。

重點五為「推動地產地消、減少食物浪費」,政府應輔導研發、製造、銷售以在地生產的農產品為主要原料的食品,並鼓勵標示原產地至縣市或鄉鎮名,以及優先輔導食品業者、餐飲業者實踐在地農產品消費、減少食物浪費、食材減量及減少剩食。

重點六為「強化飲食與農業之連結」,鼓勵有意推動食農教育的團體,利用在地食材供應團體膳食、提供農業生產及國產品消費資訊;並鼓勵國民參與各種教育活動,協助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優先參與食農教育課程活動。

重點七為「寬列預算」,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寬列預算,積極推行食農教育相關事項。

農委會表示,未來將積極推展食農教育各項工作,並與各中央部會合作,偕同各地方政府,透過橫向串聯以及垂直整合,引動民間非營利組織及各公民團體共同推動,促進全民共同參與。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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