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今天舉辦首場中央托育新制說明會,吸引 179 名保母到場了解新制對他們的影響;不少保母對新制存有疑慮,現場提問時,也有保母對於需要另外簽定契約感到不滿。
行政院少子化新政1日上路;由於中央推出「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居家保母若想進入準公共化機制,必須向地方政府提出簽約申請,經審查收托費用上限等條件通過,才能進入準公共化服務。
社會局指出,今天到場的 161 名是登記保母,其餘為家長或親屬保母;登記保母中有 48 人現場簽約,加入準公共化服務。
社會局表示,2016 年起,市府推動與保母的友善合作機制,希望平穩托育市場價格。中央準公共化托育政策與北市「友善合作」機制規範相同,而且在市府加碼下,家長托育補助最高可領新台幣一萬元;家長考量保母與政府有合作關係,更能安心把孩子送托。
不過,保母對「準公共化契約」仍存在不少疑慮。有保母詢問,準公共化契約行使期間,內容會不會隨時改變;若契約內容進行滾動式修正,保母權益是否會因此受損。
有保母提出,希望市府同意保母與家長協議,依據市場機制收取三節獎金、延托費、副食品費等費用;也有保母質疑,制定收費標準後,政府能否保證每位保母都能收托兩位以上的幼兒。
社會局婦女福利及兒童托育科科長鐘雅惠回應指出,既然已經簽定契約,政府就不會任意修改內容,未來會跟著契約內容走,請保母不要有疑慮。
至於準公共化收費上限與應收費用以外的各項費用,鐘雅惠表示,加入準公共化後,比照現行友善托育補助規定,保母仍可收取三節獎金、延托費、副食品費等費用,但能否自行與家長協議調整收費,在準公共化上軌道前,不適合討論這個問題。
她指出,家長送托嬰幼兒前,會考慮照顧環境、教養方式、送托距離等因素,社會局無法保證每位保母的收托數目,但會盡力在托育環境投注更多經費,減輕家長負擔,讓他們願意把孩子送托給居家保母照顧。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