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張瑋父子等被控違反政治獻金法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偽造文書等罪判處張安樂有期徒刑 8 月,得易科罰金,被控政治獻金法部分獲判無罪;可上訴。
根據檢方起訴資料,張安樂等 2006 年統促黨成立後未申設政治獻金專戶前,就收受新台幣 209 萬 7800 元個人捐贈政治獻金,違反修正前政治獻金法;另被控 2014 年 3 月間到 2016 年 6 月間侵占華夏大地旅行社 1389 萬 8000 元,涉犯業務侵占犯行。
另外,張瑋等被控依張安樂指示,以華夏大地旅行社公司名義租 10 輛小發財車供統促黨使用,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涉犯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法、偽造文書罪。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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