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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確診引水人多次通知篩檢未到 航港局開罰20萬

圖片來源:中央社

高雄 1 名引水人確診 COVID-19 ,多次通知仍未依規定接受篩檢,交通部航港局今天表示,將以商港法開罰新台幣 20 萬元。另高市府也表示,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傾向最高罰 30 萬元。

高雄日前1名引水人案 19244 確診 COVID-19 ( 2019 冠狀病毒疾病),市府指他多次通知未依規定前往採檢進入港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衛生局今天對記者表示,傾向以最高的 30 萬元處罰。

除了市府將開罰,交通部航港局南部航務中心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航港局將另以商港法第 36 條妨礙港區安全為由,對這名引水人開罰 20 萬元。航港局表示,因這名引水人多次通知未接受採檢,對港區安全造成危害,予以裁罰。

高市府衛生局昨天在防疫會議會後記者會表示,引水人案 19244 匡列接觸者 197 人,目前採檢結果都是陰性。

高雄港目前有 44 名引水人,2 人因病請長假沒有上班,剩餘 42 人中,其中 1 人染疫、1 人自主健康管理、其餘 40 名引水人經市府 PCR 採檢也無異常。依航港局資訊,目前進出高雄港船舶維持正常運作,沒有船舶等候引水人領航情形。

此外,高雄港區昨天和今天於 34 號、 36 號、 38 號、 55 號碼頭及第二貨櫃中心、三五貨櫃中心、四貨櫃中心與六貨櫃中心共開設 8 處篩檢站,進行工作人員全面篩檢,未篩檢者 2 月 9 日起禁止進入港區。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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