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范巽綠、蕭自佑、趙永清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體育班及運動代表隊校園性平事件頻傳,自 2014 年起,共計 548 件,已通過調查報告,促請教育部研議對策、檢討改進。
范巽綠、蕭自佑、趙永清指出,近年體育班及運動代表隊發生校園性平事件頻傳,依教育部統計數據顯示,自 2014 年起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運動代表隊經通報性平事件共計 548 件,其中運動項目又以田徑、棒球、籃球、柔道及跆拳道發生件數較多。
監委要求,教育部允應正視體育班、運動代表隊性別平等事件一再發生的警訊,積極研議有效解決對策,以健全國內體育性別平等環境;監察院於 16 日通過監委調查報告,促請教育部研議對策、檢討改進。
監委指出,教育部針對非專任運動教練監督管理密度不足,且對於非專任運動教練的性別平等教育,並無相關教育訓練規範,教育部允宜正視;建議各學校校長與行政團隊,應落實監督管理體育班及運動團隊;另外,專任運動教練的性別平等課程手冊過於簡化,教育部應與時俱進。
據教育部統計資料,高中以下學校的體育班及體育代表隊,計有 244 所學校提供住宿,其中國民小學占 38 所、國民中學及高級中學國中部占 107 所,義務教育階段體育班住宿學生占全體 6 成。監委認為,這與「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體育班以不住宿為原則」的政策方向有出入。
監委還說,教育部對義務教育階段體育班的宿舍管理、員額編制標準等內容付之闕如,且部分學校體育班因宿舍管理人員配置不符實需,致性平案件層出不窮,教育部允宜就體育班宿舍環境及宿舍管理人員進行盤點,以提升校園空間安全;另體育專長學生常有到外地集訓或比賽需住宿,也須有住宿規範或指引。
監委提醒,體育班及運動代表隊年齡較輕,便進入長時間訓練、肢體碰觸頻繁及比賽外地住宿等性質的求學情境,又因訓練及生活緊密結合,衍伸與教練特殊依賴關係,發展成學長制等特殊權力不對等社會文化結構,與普通班學生存在殊異性。
監委建議教育部參考國外經驗,針對「身體接觸」、「運動空間」、「特殊依賴關係」等三面向進行風險評估,並採取必要措施;而對性平案件頻繁發生的學校,應加強輔導,並運用青少年可接受的方式,提高體育選手的性平資訊可及性。
監委也建議,教育部應建立個別化選手檔案,並參酌國外,改善健康管理、學習管理與生活管理三大層面的制度,發展運動科學化及專業醫療防護。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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