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偵辦非洲豬瘟病毒走私肉品案,因涉案鄧女及阮姓女兒有滅證、勾串或再犯之虞,且被告2人為越南裔人士,有逃亡之虞,因此,檢方經漏夜偵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
新北地檢署指出,在主任檢察官黃彥琿、檢察官何國彬指揮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偵辦越南籍被告鄧女及其阮姓女兒走私具有非洲豬瘟病毒越南肉製品案件。
檢方表示,查獲涉案肉品已於8月 20 日在「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銷毀。新北地檢署檢察長已指派人員組成專案小組,積極清查被告等人走私肉品上游與去向,以防堵肉品流入市面影響民眾健康。
檢方表示,鄧姓及阮姓被告2人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涉犯懲治走私條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嫌、菸酒管理法輸入私菸罪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擅自輸入禁止輸入之檢疫物罪嫌、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等罪嫌。
檢方表示,因2被告犯嫌重大且有滅證、勾串或再犯之虞,被告2人為越南裔人士,亦有逃亡之虞,足認有羈押原因,肉製品客戶遍及全台,為追查肉製品流向,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而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並請法院准對被告禁止接見通信(含閱讀報紙、收看電視、收聽廣播)。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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