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法院明天開庭審理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懲戒案,將傳喚友人翁茂鍾、監察院處長王增華等人作證。司改會今天表示,監察院應派監察委員出庭、法院應尊重外界對本案合理評論。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天發布3點聲明,首先,本案深受社會矚目,監察院應委派監察委員出庭,嚴正表達監察院對本案的立場。
其次,司改會不具干預審判的權力,也與本案法官、參審員、當事人等無任何程序外不當接觸,之前遞交法院的「法庭之友意見書二」提及「本案不得以逾懲戒權行使期間而為免議判決」等全文已公開於網路,可受公評,法院應尊重外界對本案合理評論,不應假「審判獨立」之名,壓縮公共討論空間。
最後,司法院應儘速發動修正「法官法」,明定職務法庭審理案件也應以公開為原則;本案裁定例外進行公開審理,可讓社會大眾能夠直接觀察此一重大司法風紀案件的審理過程,有助維繫司法公信力。
全案緣於,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2019 年9月認定石木欽與友人翁茂鍾不當往來等,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與法官守則等,情節重大,決議移送監察院;監察院去年8月彈劾石木欽,案件由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本案明天下午2時在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專一法庭開庭,傳喚翁茂鍾(與台南監獄遠距視訊)、餐敘在場的律師黃泰鋒、楊永成,及監察院處長王增華了解彈劾程序合法性。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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