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教總今天呼籲調降幼兒園師生比,以提升幼教品質。教育部回應,地方政府如財政允許,可自行調降師生比,教育部將等幼教公共化達一定比率時研議。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在記者會指出,幼教工作勞務重,但幼兒園師生比自 1981 年至今仍維持 1 比 15 (1 教師對 15 學生)高比例,金門縣政府率先宣布自 110 學年度起,公幼小班師生比從現行 1 比 15 降低至1比 12 ,希望政府也能全面調降幼兒園師生比,以提升幼教品質。
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則認為,若降低師生比,人事成本會增加,政府剛宣布加碼育兒津貼,若要調降師生比,私幼勢必得調整學費,恐衝擊加碼效益,而公幼教師的薪水全民買單,如調降師生比,可能增加納稅人負擔,在公共化收托量能及 2 歲幼兒專班尚不能滿足幼兒家長的教保照顧需求時,現階段仍不宜修法。
教育部回應,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兒園 3 至 5 歲班級師生比 1 比 15 是底標,各地方政府如財政允許,教育部樂見自行調降師生比;擴展公共化為教育部施政主軸,有關調降師生比的建議,教育部會持續聽取各界意見,於公共化達一定比率時研議。
教育部指出,近年來已補助地方政府增置人力,實質減輕教保服務人員業務負擔,如幼照法明定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應增置 1 名教保服務人員,教育部每年補助地方政府增置人力約 1800 人,自 109 學年度起,也補助公立專設幼兒園 284 園,增置 1382 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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