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翁茂鍾有關的「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高檢署今天指出,已故諸慶恩應受無罪判決,聲請再審。諸慶恩妻女日前向檢方表示,「就算只有一點希望(無罪),也不要放棄」。
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因長期與佳和董事長翁茂鍾不當接觸,去年8月遭監察院彈劾;監察院去年9月提出調查報告,指石木欽案發現眾多司法檢調高層涉與翁茂鍾不當接觸,要求司法院、法務部清查。
法務部1月 18 日公布調查報告,提及監察院認為,翁茂鍾是利用「諸慶恩偽造定存單案」在訴訟策略上反擊百利達銀行(後來由巴黎銀行吸收合併)。百利達銀行經理諸慶恩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時遭判刑4月、緩刑3 年,上訴最高法院期間(2003年間)因死亡而改判不受理。
法務部移請檢察機關研處可否提起非常上訴或聲請再審,尋求司法救濟,以維諸慶恩名譽及撫慰家屬。高檢署整理案件調閱資料後,認為本件有聲請再審事由,今天宣布將聲請再審。
諸家人對此事十分低調,據了解,檢方調查時輾轉連絡上諸慶恩妻子、胡姓女子及其2名女兒等人,請她們表達意見,並告知聲請再審成功在實務上並不容易。她們表示,「就算只有一點希望(無罪、還清白),也不要放棄」。高檢署已告知她們會為本案聲請再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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