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旅客 5 日準備出境前往澳門,因攜帶未申報的 100 萬元超額現金,當場被海關查扣沒入,是洗錢防制法實施以來,被沒入的高額新台幣現鈔案之一,官員表示,只要事先完成申報就可避免。
新版洗錢防制法去年 6 月 28 日上路,根據規定,每人出入境只能攜帶新台幣 10 萬元現金,如未事先申報,超過 10 萬元部分就會被海關沒入,日前準備出境前往澳門的兩名旅客,因攜帶現金合計共 120 萬未事先申報被海關查扣沒入,最後僅發還每人許可的 10 萬元額度、合計共 20 萬元給兩人,100 萬白花花的鈔票就此充公。
即將在 16 日升任署長的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謝鈴媛表示,被沒入的錢一律充公進國庫,不可能返還給民眾;而且世界各國對於攜帶現金都有限額規定,因此即便出境時沒被查獲,屆時也可能因入境他國而遭當地海關查扣。
謝鈴媛強調,但只要事先完成申報就能攜帶超額現金出境,呼籲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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