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蔡培村等人今天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監委認為,新北市政府推動成子寮地區及 103 市道交通改善工程計畫,歷時近 12 年,耗費新台幣 3890 萬元,僅止於紙上作業。
監察委員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 針對「據審計部 105 年度新北市總決算審核報告,新北市政府推動成子寮地區及 103 市道交通改善工程計畫,期能解決當地交通問題,惟計畫執行過程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等情」一案,監委蔡培村、李月德、王美玉提案糾正新北市政府。
監委表示,新北市政府(原台北縣政府)自 2001 年 5 月起規劃辦理「成子寮地區及 103 縣道交通改善工程計畫」,卻未確認計畫是否可行,終因河川管理機關不同意道路於河川區域線內平行落墩,致計畫停止推動,迄 2013 年 3 月新北市政府完成回復原已變更之都市計畫,歷時近 12 年,耗費 3890 萬元,僅止於紙上作業,成子寮地區及 103 縣道之道路服務水準依舊不佳,交通問題仍未獲改善,核有重大缺失。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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