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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2居家隔離民眾擅自外出 最高重罰30萬元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今天證實,台北市有 2 名居家隔離民眾擅自外出,將會依法處理。衛生局表示,目前仍在跑行政程序,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 48 條開罰,最高罰新台幣 30 萬元。

武漢肺炎疫情延燒,黃珊珊今天晚上告訴記者,北市有 2 名居家隔離民眾外出,其中 1 名為男性,且 6 日凌晨 0 時就隔離 14 天期滿,卻在 5 日晚上 7 時左右出門半小時;另 1 名為逛了大賣場的女性,出門時間較久。

黃珊珊指出,衛生局正在釐清細節,確認是否構成事實,以及 2 人出門時是否有做好防護等,綜合考量後依法處理。

衛生局主秘邱秀儀告訴中央社記者,目前正在跑行政程序,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 48 條,處以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黃珊珊強調,政府多次宣導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的重要性,也進行相關追蹤,若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者刻意到人群密度較高的地方,就是故意為之。防疫期間重點不在於有沒有症狀,而是行為已違反規定。

黃珊珊表示,「無法允許這樣的行為,否則訂定居家隔離與居家檢疫沒意義」,防疫攸關大家安全,擅自外出者應嚴正處理。

按照規定,與確診病例接觸者必須進行居家隔離 14 天,具中港澳旅遊史者則要居家檢疫 14 天, 2 者皆要在家中或指定地點不外出,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也不得出境或出國,若未配合防治,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必要時強制隔離。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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