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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埼玉3屋6屍命案 犯嫌二審逃過死刑

圖片來源:pixabay

秘魯籍犯嫌 4 年前殺害 6 人,一審被判死刑,東京高等法院今天二審時以犯嫌「不具充分責任能力」為由,撤銷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被害人家屬對二審判決不滿,盼檢方上訴。

日本放送協會(NHK)報導, 34 歲秘魯籍犯嫌被控在 2015 年 9 月接連侵入埼玉縣熊谷市 3 間民宅,殺害包括 2 名小學生在內的 6 人,被檢方以強盜殺人罪嫌起訴。

埼玉地方法院一審依檢方求處判決死刑,但被告律師提出上訴,認為被告嚴重受思覺失調症(Schizophrenia)影響,無責任能力,主張被告無罪。

東京高等法院今天進行二審審理,法官大熊一之說,因被告罹患思覺失調症,無法否定可能產生被人追蹤的幻想,進而侵入民宅殺人,不具充分責任能力。

法官說,毫無過錯的 6 人生命突然被奪走,從結果來看犯行重大,如果不看責任能力這點,只能判處極刑,但考量責任能力才在法律上減輕其刑。

對二審判決結果,被害人家屬感到憤憤不平。一名男性家屬說,變成這種無法認同的情況,現在的心情可說無言以對,「面對重要家人死去的心情,法官不懂,希望法官可以重新考量」,也希望檢察廳能上訴到最高法院。

東京高等檢察廳次席檢察官久木元伸說,對二審推翻一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感到遺憾,他們會在仔細研究判決書內容後,做出適當應對。

這是裁判員制度在一審審理作出死刑判決後,第 6 起到二審時遭撤銷的案例。

外界批評,僅由二審法官個人判斷就推翻裁判員作出的死刑判斷,是「輕視市民想法」,但最高法院曾於 2015 年認為,選擇判處死刑要基於過去判例,必須慎重且符合公平性。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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