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通車快 13 年,當年政府以區段徵收取得土地,其中可建地面積有 305 公頃,引進民間資金開發,今年底將結算,交通部鐵道局估計,大約賺了新台幣 270 億元。
政府當年興建高鐵時,盼帶動沿線新市鎮開發,以車站為核心吸引人口及產業進駐,打造國土發展新走廊,參與特定區開發的 5 個高鐵車站,包括桃園、新竹、台中、嘉義及台南。
鐵道局統計, 5 個高鐵車站特定區總面積達 1507.53 公頃,扣除道路、公園、學校公共設施用地後,政府取得的剩餘可建地約 305 公頃,陸續經由標售、讓售、出租及設定地上權方式開發,到今年 9 月底,剩餘可建地面積約 112.76 公頃。
鐵道局指出,當年為徵收興建高鐵沿線及車站所需土地,借款 600 多億元,經由高鐵車站特定區的開發,不但已還清借款,還有獲利,估計到年底財務結算時的金額可達 270 億元,依當年訂定的高鐵車站特定區開發時程,今年底將先辦理財務結算及分配,鐵道局、內政部各可分到 3 成利益,其餘 4 成分給桃園等 5 個高鐵車站所在地縣市政府。
鐵道局表示,因 5 個高鐵車站都還有未開發的土地,近幾年土地都有增值,財務結算時,也將依土地折抵的利益一併結算分配,再各自開發。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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