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反習公民王美余在衡陽市看守所猝死,當局已提出「經濟賠償」人民幣 298 萬元,但附加多項條件,包括不作死因鑒定、不查看遺體、不調閱翻查監控錄影,並保證不對外公開相關資訊等。
曾試圖調查本案的維權律師謝陽研判,賠償 298 萬金額算很高,中共當局如此處理,正反映其中必有內情,王美余的遺體應已被火化,其猝死的真相恐將永遠成謎。
中央社昨天率先披露官方已提出 298 萬元把本案「買斷」,王美余遺體將火化處理,民生觀察網隨後報導引述王美余家屬消息證實, 27 日上午,家屬已經在強壓之下簽字,被迫同意官方提出的善後處理方案,家屬獲得「經濟賠償」 298 萬元。
報導指出,簽字賠償的消息很突然,家屬更是表述得比較籠統簡單;王美余的母親面對律師的提問時只是一味地痛哭,似有一定的難言之隱。
由於事件已經「妥善處理完畢」,當地警方以此為由要求兩名家屬委任律師儘快離開。昨天下午 2 時,律師被迫離開衡陽。
自由亞洲電台 27 日報導也證實王美余家屬獲賠 298 萬元的消息。
報導稱,家屬的代表律師胡國慶 27 日在社群媒體發出訊息,說王美余的母親透露,衡陽市政府答應賠償 298 萬解決問題。胡國慶本人則不願多說,僅證實昨天上午曾看望王母。
報導引述關注事件的維權律師謝陽表示,接近 300 萬的賠償金無法挽回王美余的尊嚴。
他說:「如果按照中國現行的交通事故人命傷亡賠償的話, 298 萬應該是很高了。從另一角度看,人的性命和尊嚴不能被剝奪,不能以錢來衡量,從這個角度來看,這個金額是少的可憐。」
謝陽認為,當局這一決定正好反映王美余的死另有內情,但謎團可能永遠無法解開。
他說:「中國為了掩蓋真相,一如即往的採取這種綁架委託人,在封閉空間裏面對他們進行脅迫,迫使他們簽字,就想把這個事情壓下來,企圖用金錢來掩蓋真相。」
謝陽 25 日晚間抵達衡陽,欲取得王美余家屬委託書進行調查。但他與維權公民陳燕慧卻在下榻的酒店房間遭特警衝入控制行動超過 17 小時,無法對外聯繫。
昨天下午 4 時許,謝陽與陳燕慧被警方強制送上高鐵離開衡陽,並被警告不准介入事件,否則後果自負。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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