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滂沱大雨中,尖尾和另一位委員到桃園大溪農會的公糧倉庫去履勘,見識一下農民採收的稻穀如何經過礱穀機去殼、再輸送到碾米機製成飼料米,出售給養殖業者餵魚。農會總幹事告訴我們,這間高齡 53 歲的工廠和設備如果全速開動的話,每天可以處理 40 噸的稻穀,絲毫不減當年。所謂公糧的意義,是政府為了避免「穀賤傷農」而收購市場存糧的做法,在過去多半是把存放兩三年仍未去化的舊米碾碎做飼料,因為舊米通常不能賣給人吃,阿兵哥都不行。現在更進步的做法是儘量把當期的新米脫殼成為糙米,再拿來做外銷,以擴大市場範圍,這代表政府思維的進步,不只是墨守成規。
但是跑這一趟的原始目的,倒不是因為吃了七十年的台灣米(一歲之前應該是喝母奶),突然關心起米從哪裡來;而是因為過去一年多不斷來陳情的那位八十多歲的米商,最近又接到某個地院檢察署的公文,要把他捉進去關,我們已經是他最後的希望所在。且不說這個「更七審」才定讞的盗米案本身缺乏証據,漏洞百出,尖尾去履勘也是為了釐清法院判決上的謬誤,想為他尋找再審的機會;即使退一萬步說他罪有應得,但這位老先生本人已經是癌末與多處轉移的病患,又有高血脂、心絞痛、與糖尿病,近年一直在和信醫院與亞東醫院就診。他在去年五月曾聲請因病暫緩執行獲准,但這次因監獄附設的醫院表示可以提供癌症的荷爾蒙治療,而且病患「無法証明其有猝死之高危險性」,所以前此停止執行的原因「非屬正常理由」,駁回他的聲請,必須入監三年六月。據尖尾所知,目前這位老先生下落不明,所以尖尾急著提出一份符合真相的調查報告,希望能打動法務部矯正署的鐵石心腸。
看到這裡你或許會覺得尖尾對矯正署不盡公平,人家也是職責所在、不得不然啊!尖尾再舉最近另一個事例,差點讓我「殺」到矯正署,請你裁判看看。8 月初尖尾接到一封信,來自一位「熟人」,也就是多次來信陳情的一位年輕煙毒犯。從去年 11 月 15 日到今年 5 月 9 日他共寫過五封,幾乎每月一信,短則三頁、長則七頁,而且字跡相當工整,總是和我以「師生」相稱,雖然他承認有吸食毒品,但一再否認有販毒,希望獲得減刑,早日回家照顧雙眼失明的老母。本來以為這次又是要我幫忙聯絡冤獄平反協會,但這封信卻大異於前,不但只有短短五行字,而且左看右看就是看嘸,還稱我「兄仔」、自稱「愚弟」,讓我以為他精神發生問題。趕緊請業務處去電矯正署查明狀況。結果得到這樣的回復:該受刑人因腦中風,兩個月前獲准保外就醫,目前已返回高雄老家。
尖尾為什麽對這個案子怒不可遏?他在去年第一封來信中就提到,他從高雄監獄被移監到澎湖,心中不平。一般情況下,監所基於方便管理,受刑人移監並不罕見;但是這次的移監則大有蹊蹺,因為他是檢舉了另一位獄方倚重的受刑人,而和其他三位第 14 工場服刑的「同學」一起被移送澎湖的,重點是第 14 工廠屬於殘障工廠,全部受刑人都有病痛在身,連資深主管都承認,過去六年不曾有移監的事。四人中的其他三人都是心臟病重症,而他是腦中風和心血管疾病,曾在 2015 年因腦中風,先送高雄義大醫院急救,再轉往岡山空軍醫院治療,之後還兩度戒護就醫做核磁共振等檢查。
尖尾當下就請業務處函詢矯正署,把這幾位高風險病人移到一個缺乏醫療資源的外島監獄,做何解釋?
獲得的答覆是:「陳情人未有監獄行刑法所定因執行而有喪生之虞、不能自理生活之情形,…且病情穩定控制中。又澎湖監獄合作醫療院所為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與衛服部澎湖醫院,均有開設陳情人所患疾病之科別,尚能妥適符合就診所需」,所以,你尖尾能怎麽樣!如今事隔半年,尖尾的烏鴉嘴不幸言中,把人弄到寫信不知所云,再丟還給他的老母去照料,這樣叫做妥適嗎?
時間再往前推到去年 9 月的司法獄政委員會,尖尾就曾為了一個陳年舊案而頗為感慨。那是監察院前一屆委員調查一件 2010 年發生在台北看守所的受刑人死亡案件。該所特約的三位醫師曾先後予以診治,但均無法判斷其病因、也未抽血或做超音波檢驗,更未同意戒護外醫;等到受刑人病危送醫院時,臨時又找不到家屬簽手術同意書,終至回天乏術。這個案子最可議的是,三位特約醫師均「年近古稀」,分別是 75、77、81 歲,三個臭皮匠也許勝過一個諸葛亮,但是三位老醫師是否勝過一個華陀,尖尾存疑。難怪主查委員指出:「依現行規定,高齡且罹患多重慢性病之受刑人,非屬法定拒絕收監者,惟渠等在感染疾病後,因共病而為致死高風險之族群,法務部及所屬矯正署對該等致死高風險的受刑人,是否仍應列為收監執行對象,抑或送交其他適當處所,容有檢討評估之需。」
確實如此,從高齡且罹癌的米商到腦中風的年輕煙毒犯,矯正署對這些「壞人」的醫療人權是否過於輕忽,總以為自己的醫療設備可以應付,非得等到出了差錯才放手不管,這不叫職責所在,這叫做罔顧人命;就算他們沒有達到拒絕收監的嚴格標準,但只要尚有風險,而且外部的醫療照顧確實更為萬全,似乎沒有理由必使這些重症者對過去的錯誤付出代價。
尖尾每次見到正義女神的圖片,看她矇著雙眼,代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又看她手拿一個天秤,就不太瞭解是何含意?需要平衡的兩邊各自代表什麽呢?
對此尖尾最近有所覺悟,真正的正義應該同時顧到「法」與「情」,濫情固然不好,峻法又能好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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