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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帶魚資源永續 漁業署邀保育界共議對策

圖片來源:中央社

農委會漁業署今天表示,擬試辦白帶魚運搬船直航中國銷售,引發保育界憂心會擴大捕撈不利永續,將儘速開會共議對策;推行此制與選舉無關,是為推動白帶魚捕撈銷售正常化。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7 月 24 日預告「試辦漁船運搬沿近海白帶魚管理辦法」草案,預告期 14 天,擬開放 6 艘白帶魚運搬船登記直航中國銷售。

業界及保育團體質疑,海關資料顯示 2017 年台灣出口白帶魚到中國約 6525 公噸, 2018 年倍增至 1.3 萬公噸,中國近年風行吃白帶魚致其年捕撈達 100 萬公噸,若未善盡管理沿近海資源,永續恐破功。

漁業署上週允諾,將比照鯖鰺,設機制研究管理,仍引起責任漁業指標創辦人徐承堉、主婦聯盟生活消費合作社、荒野保護協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等團體發起連署, 1 天多已逾 4000 個團體或個人連署,要求暫緩實施。

漁業署副署長王正芳說明,預告的管理辦法會由漁會整合漁船主,採共同運銷方式銷售白帶魚,而且捕撈漁船主必須確實申報捕撈量,漁會也必須申報每趟外銷航次裝卸量及交易資料。

再者,白帶魚運搬船僅能裝載白帶魚,並在指定的台灣漁港及中國港口停泊,自中國返港,不得裝載任何物品,由海巡機關進行進出港檢查。此外,設定白帶魚運搬船數上限(目前暫定 6 艘),且須裝妥漁船監控系統(VMS),每小時正常回報 1 次船位。

他重申,白帶魚內外銷產業長期以來無法掌握捕撈量、交易實況,漁會也希望能參與此產業已久,這次預告的草案若能執行,預期有 3 個效益。

第一,目前規劃僅能以區漁會整合漁船主以共同運銷方式經營,一般民眾不得經營,可避免被從中剝削,藉此調節供銷國內市場。第二,運搬航程時間應可縮短,有利於漁獲保鮮,增加漁民收益。第三,規定漁船業者必須繳交卸魚聲明書,有助於掌握漁獲資料及從事科學研究,以利日後研擬白帶魚資源管理措施。

台灣海洋保育與漁業永續基金會執行長林愛龍指出,查閱新聞就可佐證,例如 2012 年 1 月就有以「宜蘭白帶魚黑幫 強買銷陸賺暴利」為題的報導, 2019 年 7 月也有以「黑道專賣漁獲給中國 更搶百萬白帶魚」為題的報導,白帶魚產業恐被黑幫掌控,漁業署此舉應是希望能藉此讓產業運作正常化,藉以確實獲報產業數據後,才能進一步研議永續方案。

她舉例,像是海關查到的出口每公斤新台幣 20 多元,但是國內批發價每公斤 100 多元到 400 多元,價差很大;還有海關的出口數量,能否代表外銷量,也有疑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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