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期社宅包租代管計畫即將開辦,營建署今天表示,政府、公會與縣市政府攜手推動,預計將有 2 萬戶包租代管投入租屋市場。
行政院日前核定社宅包租代管第 2 期公會版計畫,透過去年成立的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與各縣市的租賃住宅服務業公會合作,推動 5000 戶包租代管服務;另一方面,由各地方政府執行的第 2 期縣市版計畫,則預計創造 1 萬 5000 戶的包租代管服務。第 2 期計畫總計可以創造 2 萬戶的服務。
營建署土地組長歐正興受訪時指出,過去的包租代管主要由物業管理公司負責執行,去年 6 月 27 日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後,明確規範必須由租賃住宅服務業處理包租代管事宜。截至今年 7 月,已有 279 家業者取得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同時, 6 個直轄市、基隆市、新竹市及宜蘭縣,也都陸續成立公會。
歐正興表示,社宅包租代管第 2 期公會版計畫將由住都中心與 6 都的公會合作,共同遴選適合的業者負責該縣市的包租代管業務,合力推動 5000 戶。同時建立考核與獎懲機制,確保包租代管的品質。相關辦法正在研議,預計 9 月底開辦。
除了公會版計畫,縣市版計畫已先開跑,預計可以創造 1 萬 5000 戶的服務。
歐正興指出,不論是公會版或是縣市版加入計畫的房東及業者,都可享有獎勵補助及稅賦減免等優惠。不過他說,想要參與這項計畫的業者,必須取得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才有資格。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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