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官員顏正義轉傳行政院長蘇貞昌摔筆影片、同婚立法等假訊息遭重懲。刑事局昨天通知顏正義到案說明,但他未到案,相關資料今天移交給案發地高雄市警察局偵辦。
顏正義上週接獲刑事局書面通知,要求昨天到案說明,釐清關於轉傳假訊息內容,是否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顏正義昨天未到案,相關案件資料今天會移交給案發地警察機關高雄市警察局,並由當地警方協查後,再移送給高雄地方法院裁處。
刑事局指出,社維法第 63 條規定只要是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就屬違法,且若民眾未查證,散布不實訊息和謠言就有違法之虞,呼籲收到不明來源或對訊息有質疑時,不要任意轉傳或發布在公開平台及群組,否則恐違反社維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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