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名台灣民眾 4 月在印尼因涉嫌電信詐騙被補。印尼官員近日表示,近期將以違反印尼移民法,將此案送法院審理,經判決確定並且服刑後,會把他們送回台灣。
這 12 名台灣人是 4 月 18 日在中爪哇省(Central Java)首府三寶瓏(Semarang)被捕,至今在三寶瓏移民局拘留所分 4 房關押,其中 2 名是女性,年齡多數在 35 歲上下,年紀最輕者才約 16 歲。
印尼法律及人權部負責中爪哇地區移民業務的拉姆里(Ramli HS)在 20 日接受記者訪問時指出,他們違反 2011 年第 6 號印尼移民法第 122 條a項,蓄意濫用簽證或居留證,在印尼從事與所持旅行文件目的不符的活動。
與這 12 人同案被補的還有 28 名中國籍犯罪嫌疑人。拉姆里說,他們在三寶瓏從事網路犯罪,受害者在印尼境外。
拉姆里指出,案件仍由三寶瓏移民局調查中,很快會完成, 12 名台灣人都承認在印尼有違法行為,待證據齊全後,他們將接受三寶瓏地方法院審理。等法院判刑確定、他們也走完司法程序後,就可離開印尼,回到台灣。
另外 28 名中國籍犯罪嫌疑人已在 4 月底被送至雅加達接受調查。
拉姆里說,基於多種考量,印尼法律及人權部移民總局要求三寶瓏移民局將這 28 人送雅加達處理。其中包括三寶瓏的人力、資源都有限,且這 28 人都沒有護照,送雅加達比較方便印尼與中國駐印尼大使館溝通他們的旅行文件問題。
被問到這 12 名國人的近況,拉姆里同意記者到拘留所了解,但基於拘留所規則,不允許記者與他們訪談。目前 2 名女性同房,其餘 10 人關押在另外 3 房。
主管三寶瓏移民局情報與檢察科的馬克姆(Makmum)對記者說,這 12 人中,有 1 人沒有護照但確認是台灣人, 1 人有印尼短期居留證但已過期,另 10 人的觀光簽證逾期。
先前涉嫌在印尼從事電信詐騙的台灣人中,曾有些人與同案的中國籍犯罪嫌疑人被遣送到中國。去年在我國駐印尼代表處爭取下,也有台嫌被遣返回台受審。
在這次的三寶瓏案,印尼分開處理台灣和中國籍的犯罪嫌疑人,並以移民法而非刑法處理電信詐欺的網路犯罪。
被問到為何三寶瓏案適用移民法而非刑法,曾派駐印尼駐台灣代表處(IETO)的拉姆里說,印尼在 2012 年與台灣簽署「移民事務與防制人口販運及人蛇偷渡合作瞭解備忘錄」,基於這份備忘錄,印方會將相關犯罪嫌疑人遣返台灣。
馬克姆說,三寶瓏移民局是以簽證違規問題處理此案,網路犯罪的法律問題不是移民局權責。他說,過去也有台灣民眾有簽證違規行為,但這次是移民局首度就類似案件進行調查,違規事證收集完成後,會把全案送法院處理。
三寶瓏移民局在 4 月 22 日召開記者會說明破獲此案,被捕 40 名犯罪嫌疑人都在場,當時陳列他們用來犯罪的電腦、手機等物品。台嫌先前在日本也因涉嫌從事電信詐騙被追訴。
針對此案,代表處表示,第一時間獲知後即積極洽印尼相關單位,盼能依國籍遣返原則將台嫌送回台灣。由於本案已進入印方司法程序,代表處尊重印方的處理原則,將就本案持續與印方保持密切聯繫,並了解涉案國人的需求。
代表處指出,國人在印尼因案遭控訴、拘留或服刑,代表處均依國人意願或請求,提供必要協助,包括家屬探視及律師聘請等。因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代表處將配合印尼方面的處理原則,並且適時提供國人必要的協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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