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即日起取消驗證中國人士單身證明時,註記「不得作為結婚用」的機制。發言人管安露上午受訪時表示,調整最主要目的是讓業務回歸文書驗證本質,未來兩岸同婚當然也適用。
同性婚姻今天正式上路。雖然兩岸同婚目前有適用規範基礎,但包含來台路徑、事由、面談機制、登記程序等行政管理措施,仍待陸委會、內政部移民署等相關機關研議,因此現階段仍無法在台登記。不過,陸委會已證實,會研擬讓兩岸同志伴侶依兩岸條例相關規定,在台成立同性婚姻關係。
由於境外人士在台登記結婚必須出示「單身證明」,中國人士所持的單身證明,則必須經由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但政府過去未開放大陸人民以「辦理結婚」事由來台,且為防範假結婚,海基會驗證時,都會加註「不得作為結婚用途」。
對此,管安露今天表示,這項議題過去在海基會已長久討論,這次取消主要的是讓業務回歸文書驗證本質,不做用途評斷。未來兩岸同性伴侶在台登記結婚,也能適用。
但她也提醒,雖然海基會驗證的中國人士單身證明即日起不再加註「不得作為結婚用途」,但依照現行兩岸婚姻制度,民眾仍必須先赴陸辦理結婚,領取結婚證明後,回台透過海基會文書驗證,接著透過內政部移民署申辦陸配來台「團聚」,通過國境線訪談、取得「團聚證」,雙方才能在台登記結婚。
因此,在配套措施公布前,兩岸同性伴侶仍無法在台登記結婚。
管安露強調,相關機關目前都在積極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但目前中國的社會氛圍對同性戀族群並不友善,因此更需要縝密盤整、思考,才能保障當事人的權益與安全。海基會近期也確實有民眾來電諮詢相關事宜,待配套措施確定後,屆時也會因應配合。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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