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布抽驗市售負離子產品 25 件,結果面膜、涼被、毯子等 3 件超出輻射量檢測標準 1 毫西弗,恐致癌;其中涼被測出 7.05 毫西弗,都已下架,否則最高可罰 150 萬元。
行政院消保處召開「公布市售負離子商品之查核及檢驗結果」記者會,做出以上公布。
消保處說明,去年 10 月 24 日提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 58 次會議,裁示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等相關機關,就市售宣稱負離子商品含輻射的情形、商品的品質與標示等進行查核及檢驗。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指出,抽檢以宣稱負離子效果及親膚性商品為主,共隨機抽樣 25 件市售負離子產品,標檢局抽樣 15 件、食藥署 10 件,由原能會檢驗。
他說,結果有 3 件超出輻射量檢測標準 1 毫西弗,檢測值最高的是標檢局抽樣的負離子寢具涼被,測出 7.05 毫西弗;次高也是標檢局抽樣的雙面能量毯,測出 4.70 毫西弗;超標第三高則是食藥署抽樣的聚光 ALL IN ONE 熱導膜,測出 1.884 毫西弗。
王德明說,由於輻射量檢測值超標恐會致癌,都已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要求限期改善,也就是已下架處理;不配合可罰新台幣 6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罰;而會出現輻射量,與商品使用礦石粉有關,消保處並請原能會建立負離子粉源頭管理等機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保處並公布,標檢局也依據國家標準 CNS 15290 「紡織品安全規範(一般要求)」檢測「游離甲醛」品質項目,結果都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標檢局也統計,有 5 件商品檢驗標識不合規定、 14 件不符合中文標示。王德明說,若是逃避檢驗,依據商品檢驗法要求限期改正,否則可處 20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漏標或脫落,也依同法限期改正,否則處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中文標示不合格也是依同法限期改正,否則處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方面也統計,有 3 件疑涉不符合標示規定, 3 件不符合廣告規定。王德明說,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標示誇大不實直接開罰 10 萬元以下罰鍰,廣告違規依同法直接處 5 萬元以下罰鍰。若是食品,標示誇大則依據食品安全管理法處 4 萬元以上、 400 萬元以下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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