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表示,每年約 2 萬名代理教師,其中多數未能獲得完整 1 年聘期,還有 5 縣市只給 10 個月聘期,教師有 2 個月沒薪水,籲各縣市能給代理教師完整聘期。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舉行記者會,公布各縣市代理教師聘期最新狀況。
根據全教總調查,金門縣對各類代理教師均給完整 1 年聘期,嘉義市下學年度開始會給完整聘期,全教總對金門縣和嘉義市給予 5 顆星肯定;基隆市、台北市給再聘代理教師和兼行政教師 1 年聘期,也獲得 4 顆星肯定。
高雄市對兼導師、兼行政代理教師且經報准後,給 1 年聘期,全教總給 3 顆星肯定,台中市、彰化縣、宜蘭縣對兼行政代理教師給 1 年聘期,也獲 3 顆星肯定,嘉義縣對各類型代理教師均給 11 個月聘期,同樣獲 3 顆星肯定;澎湖縣、連江縣、屏東縣、新北市等縣市,對部分特定類型代理教師給 1 年聘期,獲得 2 顆星。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表示,雲林縣、南投縣、苗栗縣、台東縣、花蓮縣等 5 縣市,無論何種類型代理教師,都只給 10 個月又多幾天聘期,完全漠視代理教師權益,也忽略代理教師的付出與努力。
彰化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林穎欣表示,代理教師的工作內容和正式教師幾乎相同,但很多都無完整聘期,每年都要煩惱暑假 2 個月沒薪水,有時還會被學校要求到校服務,因此希望替這群代理教師爭取基本保障,如能提供代理教師完整的聘期和薪水,才能鼓勵有志於教育的年輕人投入。
張旭政指出,根據教育部過去統計,每年約 2 萬名代理教師,推估其中 1.5 萬名都無完整 1 年聘期,希望各縣市能比照跟進金門縣和嘉義市,讓所有代理教師一視同仁,獲得相同待遇和聘期。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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