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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檢關說案 劍青檢改促將彭坤業送評鑑

圖片來源:中央社

台灣高等檢察署調查前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案,認定彭接受前法務部長邱太三請託關說。劍青檢改表示,應立即將高檢署彭坤業主任檢察官免除其主任職,並送評鑑。

劍青檢改還表示,邱太三對彭坤業進行不當關說,竟無法可管,法治落後令人痛心。

檢察官改革團體劍青檢改聲明指出,檢察獨立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基石,檢察首長不應縱容甚至接受外部的不當干涉,否則將造成當事人間不公平,加深人民對司法不信賴。檢察首長行使檢察一體個案指令權,涉及強制處分、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應以書面指令為之。

聲明表示,本案彭坤業檢察長接受不當關說,已違反「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及「法官法」第 92 條規定(違法行使個案指令權),明顯不適任主管職務,不應擔任主任檢察官職,且應依法送個案評鑑。

劍青檢改還呼籲,檢察首長行使檢察一體個案指令權,長期實務運作經常忽略書面指令的落實,便宜行事的結果導致後續各級責任歸屬難以釐清。本次事件後,應給予全體檢察首長及檢察官警惕,強化書面指令運作,合法行使指令權。

劍青檢改另請立法院立即增修「妨害司法公正罪」,指出司改國是會議早已決議增修「妨害司法公正罪」,但法案迄今毫無進度,請行政院及立法院立即修法補強。

全案起於媒體報導桃園地檢署起訴某醫師被控逃漏稅 5 億案後,傳出檢察長彭坤業指示公訴檢察官促成認罪協商卻遭檢察官質疑關說而拒絕,法務部責成高檢署調查,並將彭坤業調離檢察長職,改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調查報告今天晚間出爐。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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