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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送審 網路直播未來有法可管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krzysztof-m

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明天將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審查。近年網路直播節目蓬勃發展,NCC 表示,此案宣示數位經濟與網路社會各類行為的應適用法律,依草案架構給予釐清適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以維護數位傳輸環境建全為主軸,重點首先是包含網路資源與流量管理的合理使用與資訊揭露原則、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的免責事由,以及商業電子訊息發送等重點規範,以完善數位匯流發展的環境,趨動數位經濟穩定發展,作為後匯流時代各項經濟活動與社會行為的重要支撐。

NCC 說,有關各種數位通訊傳播行為,如近年衍生的網路犯罪、個資隱私、散播不實資訊、網路直播節目、使用者自行創作內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侵犯智財權等議題。

NCC 表示,各類行為仍須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該行為適用的法律處理,依草案架構並給予釐清適用。

同時,NCC 指出,「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在連結現有既存法制並補強其不足以因應數位形態法制環境,強化跨產業、跨部會的溝通機制,希望帶動公私部門整體導入網路治理(Internet governance)精神加速實現治理模式。

NCC 強調,這項草案是以「網際網路治理」為精神,發展出「公民參與」、資訊公開」、「權利救濟」及「多元價值」等重要核心價值,針對網際網路提供治理模式,在法律上定性為民事責任。

另外,NCC 解釋,在條文設計上,避免採公權力行政管制手段干預網際網路的運作及管理,但也揭示確保消費者權益及明示服務提供者責任。

NCC 認為,這項草案目的在建立網路世界所有參與者的共同行為指引,可事前降低侵權行為等爭議發生的機會;當爭議發生時,也可適當衡平各個參與者間利益,以求在「網路服務之持續發展」與「網路社會之秩序健全」間取得最佳的平衡。

面對後匯流時代,NCC 說,可預見新的商業模式將蓬勃發展。「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為基本規範,但除了法制規範的調整,無論是政府、產業或民眾,都需要因應環境變化調整治理思維,進一步帶動國內數位經濟的轉型與發展。

迎向數位經濟與網路社會時代,NCC 表示,草案是推動數位轉換的基礎,如獲通過,將可宣示數位經濟與網路社會各類行為的應適用法律,草案架構並予釐清,同時更推動跨產業、跨部會的溝通機制,讓使用者參與網路公共政策的決策,強化跨域治理的決策能力與智慧管理,兼顧網路社會的秩序健全及創新應用服務的提供,具有立法的急迫性。

其中,NCC 指出,關於商業電子訊息發送的重點規範更是「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具體要求項目,因此,這項草案也是參與 CPTPP 優先法案。

NCC 也重申,將積極爭取立法院各黨團對該法草案的支持,配合立法院審議予以溝通說明,儘速使草案完成立法程序。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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