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因味全混油案入獄現假釋在外,另因頂新油品案尚未審結,去年經台中高分院裁定加保 1 億元並限制住居。檢察官、魏應充均抗告,最高法院今天駁回確定。
魏應充因味全公司混油案,被依詐欺罪判刑 2 年定讞,2017 年 7 月入監,在桃園八德外役監服刑,經服刑逾 1 年 9 月(執行率達 87.6 %)後申請假釋獲准,去年 12 月 17 日出獄。
魏應充另被控在擔任頂新公司董事長期間,決策自越南進口飼料油,提煉精製成豬油販售,偵查中遭羈押,一審時以新台幣 3 億元交保。
台中高分院二審就頂新案,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判處魏應充 9 年有期徒刑,另有 6 年徒刑得易科罰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審理中。
由於頂新案尚未審結,魏應充即假釋在外,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去年 12 月 22 日通知魏應充到庭訊問,裁定增加保釋金 1 億元、限制住居,每週六中午 12 時必須到台北市警察局大安分局報到。
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認為加保裁定不當,魏應充也主張假釋期間要定期向觀護人報到,何須再向派出所報到,雙方均提起抗告。
最高法院認為,檢察官、魏應充的抗告均無理由,今天裁定駁回,維持原裁定確定。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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