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費 10 年補繳大限將屆,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說,今天原是補繳大限最後一天,但為讓民眾都能領到最多的給付每月新台幣 4816 元,補繳期限延後 2 個月,至 3 月底為止。
國民年金保險是柔性的強制社會保險,有保費 10 年補繳機制,今年 1 月底是首月欠費者繳款大限,但還有超過 102 萬人欠款。
根據調查,欠費的人中,有超過 4 成是無力負擔、近 4 成是不願繳納。
陳時中中午在醫藥記者聯誼會尾牙宣布,為讓所有民眾都有機會能領到每月最多的給付 4816 元,且考量有些民眾可能年關將近,沒有時間補繳保費或來不及申請分期付款,將補繳期限往後延 2 個月,只要 3 月 31 日前繳足欠款,就能保有年資,給付不受欠款影響。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商東福日前表示,當各期保費的 10 年大限一到,欠費超過 10 年的保險費不得請求補繳,也不得計入保險年資,未來領取年金給付時,老年年金不得擇優領取A式(金額至少 3628 元),身心障礙年金則無法享有基本保障 4872 元,落差可能達數十萬元。
舉例來說,阿金從 2008 年國保開辦時(當時 55 歲)是國保被保險人,若有按時繳納保費,可選擇較優的 A 式給付;但如果曾有保費超過 10 年無法補繳,終身只能領較差的B式,阿金每個月會少領 2677 元,以 65 歲平均餘命 19 年計算,阿金總共會少領 61 萬餘元。
商東福說,民眾如有尚未繳納的保險費,請儘快洽詢勞保局補單繳款,若無力一次繳納所積欠的國保保費及利息,可向勞保局辦理分期(最多分 40 期)繳納保險費。
至於已符合老年年金給付請領資格的被保險人,若無力繳納保費可向勞保局提出分期繳納欠費申請,如經核可並按期繳納保費,即可領取老年年金給付。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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