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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回復年改公務員補償金 銓敘部綠委反對

圖片來源:立法院網站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初審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盼為年金改革補償金權益受影響公務人員爭取回復,民進黨立委強調修法不走回頭路以符公義。

擔任會議主席的國民黨籍召委林為洲在立委登記詢答全部發言完畢後裁定,法案另定期審查。他認為,未來還有討論空間,今天不進入草案條文的逐條審查。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指出,補償金是 1995 年於退撫新舊制度轉換銜接過程中,將原適用恩給制度納入退撫新法適用者,給予補償設計。然而 2017 年 7 月年金改革修法過程中將年資補償金改為本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後不再發給。之後2018 年 7 月軍人年金改革修法中維持一次補償金發給,致使補償金制度,對於公教與軍人、現職與退休人員皆出現不同標準,因此反應民意希望保障退休公務人員權益。

參與連署提案的立委林為洲說,現制也會導致早一年退休,與晚一年退休差很多,也是另外一種不公平,提此草案的考量也是在於「想想有沒有更好的辦法」。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強調,補償金提到過去曾有「恩給制」,由政府提撥,納稅義務人繳稅,「但那是因為過去薪水很差,不要以為恩給這字眼好像是多大恩惠。」

對於柯志恩等國民黨立委修法主張,列席委員會備詢的銓敘部次長蔡秀涓說,「非常非常不宜」。如果再比照回去,未來退撫基金的永續會受影響。這制度本身就不合理,此外,世代不公平與不衡平感也會影響年輕人進入公務體系服務意願。

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答覆立委詢問時也說明,「省下的錢會回到退輔基金」。

曾任銓敘部政務次長的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指出,補償金的計算非常複雜,他形容,「在場大概只有呂明泰司長之外,其他人都不會算。」

李俊俋舉例,譬如某甲和某乙,年資都一樣,但某甲有一年是舊制年資,包括月補償金算進去以後,退休的總金額會多出某乙15%,造成非常大的內部不平衡。

他說,106年處理年改已把這部分造成的不公修法改正,這不是信賴保護原則也不是法律溯及既往的問題。現在國民黨立委有此提案,「是把原來問題找回來」。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質疑,當初補償金的設計,本來就是不公、不義、不正當。此外,「現在要用軍人的『好康』,來適用公務人員的『好康』,這邏輯我看不懂。」

段宜康認為,軍人的情況與公務人員不一樣,「補償金制度也不對」,但在保存戰力的考量下,也只好接受。設身處地,他能體諒退休公務人員的想法,希望能夠多領,但不可能有完全衡平的方案,「如何不讓不公不正擴大,是我們的責任。」

談及補償金制度,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形容,「過去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制度留下不周延之處。她呼籲,「修法不宜走回頭路」。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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