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日舉行的九合一選舉與公投投票,造成選務繁忙,中選會主委陳英鈐今天表示,選後將檢討四大修法方向,包括公投綁選舉的準備時間,是否由最少 1 個月延長為 4 到 6 個月。
陳英鈐上午出席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這次九合一選舉與公投一併舉行,在選務籌備過程中發現一些需要檢討改進之處,將在選後進行研究,提出修法建議。
陳英鈐指出,第一點是公投綁選舉的籌備時間,現行公投法規定,公投只要在選舉日前 1 個月前成案,就可跟選舉一併舉行,今年公投案的最後 1 案是在 10 月 23 日才公告成案,只有1個月時間可以籌備選務,非常倉促,希望把時程拉到合理範圍內。例如美國大部分的州都是規定,公投若要跟選舉一併舉行,在選舉日的 4 到 6 個月之前就要成案。
陳英鈐表示,第二點是公投連署的查對方式,這次連署過程中有發現一些問題,目前對於如何查驗連署的真實性,沒有有效的處理方法,將參考美國與瑞士的制度進行檢討。
他說,第三點則是因為這次有民眾反映,公投案太多、主文太長,研議是否要讓公投案加上標題,讓選民可以快速辨識公投案主題。
陳英鈐指出,第四點則是公投法與公職人員選罷法兩法規定不一的情形,例如公投法規定設籍 6 個月可投票、選罷法則規定設籍 4 個月即可具有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權,這次就有少部分民眾可投九合一選舉、但不能投公投;另外選罷法規定投票當天不可進行選舉宣傳,公投法卻沒有規定。若兩法規定一致,可以避免執法人員困擾。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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