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傳媒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日前在北投七星公園舉辦園遊會,遭公園處認定實際活動與申請內容不符、競選車開進公園違法。對此,姚文智 30 日提出新證據,指柯文哲不僅帶頭違法、行政不中立,申請流程有問題,柯文哲卻說承辦公務員已離職,姚文智呼籲柯講清楚說明白,不要把責任推給已經離職的公務員。
據獨立媒體報導,活動舉辦前,姚文智辦公室就踢爆主管機關公燈處網站上並沒有登錄場地借用,隔天才承認疏失偷偷補上,但申請名目是戶外音樂會,可是柯文哲的宣傳海報卻寫著「行動競選總部」園遊會,再度被質疑時卻說,不穿背心、不喊凍蒜就沒有行政不中立的問題。
事後,柯文哲被公園處認定違法,繳納的 3 萬保證金遭沒收,還被開罰 1 萬 8000 元,但他仍迴避不道歉。姚文智批評柯市長是巧立名目舉辦選舉活動,日前也在臉書發文指出,柯文哲競選總部提出的場地申請時間為 10 月 2 日,北市府公燈處核准的時間為 10 月 8 日,但最重要的收據,它的核准日期卻是 10 月 1 日,與北市府公燈處核准公文的文號不符。
「還沒提出申請,北市府就核准了嗎?柯市長又偷跑了嗎?」姚文智痛批,為什麼連基本的行政申請流程都出問題?難道是北市府承受上級壓力,先上車後補票嗎?這不是官官相護什麼是官官相護?
據中央社報導,北市府公園處解釋說,保證金繳款編號 024300 號收據上文號 107 年 10 月 1 日北市公陽字 31637 號為誤繕,正確核准文號為 107 年 10 月 8 日北市公陽字第 1076033825 號,公園處已更正完成。
公園處表示,因承辦人員作業疏忽,於登錄填寫場地保證金收據時,未更改前一件收款收據的文號,直接套用列印以致於發生錯誤,公園處將強化內部審核機制,以避免錯誤再度發生。
柯文哲 31 日接受媒體聯訪時,再次強調,這個管理員印章都從來沒有蓋對過,是管理不良。他表示,早上他們(公園處)跟他說是那個已離職的管理員,蓋章的日期都沒有對過,細節他不會知道,那個可以問公園處。
媒體追問姚陣營質疑市府一直卡位,柯文哲在回答時說,市府不會去卡他們什麼,其實他覺得臺北市的公務員秉公處理的文化已經建立,想想看,市長競選辦公室都被抄掉了,然後第一次辦的競選活動保證金也被罰,他對臺北市公務員執法的公正性很有信心。
公園處與柯文哲的回應避重就輕,以「管理不良」、「管理員蓋章的日期從來沒有對過」為由草草帶過,之前怎麼都沒盡到「加強管理」的責任?為何都沒有懲處過該名管理員?然後又這麼剛好,該名管理員已經離職,是否不想繼續昧著良心做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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