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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事故逾一週前 尤振仲跨日工作17小時

圖片來源:中央社

勞動部今天公布最新調查普悠瑪事故列車司機員尤振仲的工時調查,當中顯示因應 12 日台鐵改點,尤振仲 11 日及 12 日跨日工作 17 小時 41 分,違反勞基法規定,已請地方政府依法裁處。

台鐵因為普悠瑪列車 21 日出軌翻覆事故釀成重大傷亡,勞動部今天再度更新司機員尤振仲的工時調查結果,發現事故發生前 6 個月,尤振仲多次超時工作,甚至違反 7 休 1 的相關規定。

根據勞動部掌握新事證的調查結果,尤振仲 2018 年 10 月 15 日休息,16、17 日擔任內勤工作,18、19 日擔任司機員,20 日例假休息、10 月 21 日(事故當日)排班擔任司機員,這部分尚無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

不過尤振仲在 10 月 5 日擔任內勤工作,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為 13 小時 1 分鐘,超時加班。

因應台鐵列車班次 10 月 12 日大改點,尤振仲在 10 月 11 日跨 12 日內勤辦理司機排班等業務,跨兩天工作 17 小時 41 分也已經違法。

不僅如此,尤振仲 2018 年 5 月 13 日至 26 日,當中 5 月 18 日及 22 日為補休,5 月 25 日為特休,連續 14 日未有一日休息作為例假。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表示,違法部分已經移請基隆市政府依法裁處,未來針對台鐵的勞動狀況,將加強勞檢,避免勞工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的狀況。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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