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總統文在寅 23 日在國務會議對旨在履行「平壤共同宣言」和「板門店宣言」的南北韓軍事協議書批准案給予審議、表決並批准。自由韓國黨指全案未經過國會同意,就是違憲。
南韓「朝鮮日報」今天在頭版頭條以「在野黨:青瓦台批准南北韓軍事協議書實屬違憲」為標題,報導執政黨陣營和在野黨就文在寅批准南北韓軍事協議書引發爭議的消息。
青瓦台表示,一般在審議表決後,在簽字和批准之前要花費 2 天到 3 天時間,但這次的提案直接就批准了。如果「平壤共同宣言」被刊登在南韓官報上,就會生效,軍事協議書在和北韓交換文本(檔)後,南北韓同時生效。
南韓法制處方面曾表示,「平壤共同宣言」和軍事協議不需獲國會批准。其原因是「板門店宣言」已經在走國會批准流程,具有落實這項宣言性質的「平壤宣言」無需另經國會批准。軍事協議書則是因為其既不會對國民造成重大財政負擔,也不存在立法事項。
對此,南韓第一大在野黨自由韓國黨反駁說,軍事協議書批准案屬於規定國會批准同意事項的憲法第 60 條 1 項國家安全保障相關條約,如果未經過國會同意,就是違憲。
自由韓國黨強調,如果南韓政府未經國會批准同意,就和北韓交換文書,他們將向法院提請停止執行臨時處分申請,向憲法法院提起國會層面的許可權爭議審判訴訟。圍繞著南北韓軍事協議書批准同意問題,預計在出現政治爭議的同時,還將無法迴避法律的攻防戰。
報導指出,在南北韓軍事協議書中,將設定海上緩衝水域,禁止開炮和機動演習,還中斷在軍事分界線周圍的空中偵察活動等,包括了重要的軍事措施。
報導稱,關於軍事協議書,青瓦台表示,未經國會同意,只要總統批准就能具備法律效力。青瓦台秘書室長任鐘皙在國務會議上對記者說:「只有新的南北韓協議帶來重大的財政負擔時,才需要接受國會批准同意,而對原則、方向和宣言性協議,我們不認為需要國會同意。」
自由韓國黨反駁說:「南北韓軍事協議書屬於憲法第 60 條的『安全保障相關條約』。為了阻止協議書生效,計畫向法院提請停止執行臨時處分申請。」
自由韓國黨院內代表(黨鞭)金聖泰說:「和專家商議的結果表明,這可理解為侵犯國會許可權的違憲。在國會層面上,我們將推進向憲法法院提起國會層面的許可權爭議審判訴訟。」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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