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表示,行政區劃法草案只是處理怎麼調整的程序問題,不是著眼推縣市合併或縣市合併升格,現在推縣市合併,時機不對,且不適合;行政區劃法草案已送行政院。
葉俊榮上午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答覆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曾銘宗有關行政區劃法草案進度表示,行政區調整在過去變化不多,唯一有變化就是 6 個直轄市的形成;行政區劃法草案的提出,只是處理怎麼做的程序問題,不涉及 6 個直轄市與 16 縣市重新調整。
葉俊榮說,行政區的調整有些由上而下、有些由下而上,需要相當多時間磨合與討論,以現在的角度來看,不是要推縣市合併,時機不對,且不適合。
他提及,若是縣市合併升格,例如台中縣市合併升格,或縣市單獨升格,例如台北縣升格為新北市,地方制度法就有相關規定。
葉俊榮表示,行政區劃法草案只是一個程序規定,如果地方政府有企圖心,要調整縣市底下的區,確實需要用到行政區劃法,若沒有程序規定,可能無法推動。
他說,行政區劃法已經推動 10、20 年,草案進出立法院多次;內政部已將行政區劃法草案送行政院。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