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經濟論壇(WEF)將台灣評為「超級創新國」,新創圈人士說,人才外移是台灣發展新創的隱憂,並建議簡化創業程序;金融科技業者認為,主管機關報備與諮詢機制應導入電子化。
WEF 今年採用全新的「全球競爭力指數 4.0(GCI 4.0)」進行評比,評比項目分為「環境便利性」、「人力資本」、「市場」及「創新生態體系」等 4 大類、12 個中項;台灣在「創新生態體系」大類的表現優異,尤其中項「創新能力」得分最高,被列為「超級創新國」,在亞洲排名第一,全球排名也高居第 4。
台灣有 6 個細項進入全球前 10 名,分別是「勞動力多樣化的程度」、「產業群聚完善發展的普遍程度」、「以共同發明方式擁有國外專利權之數量」、「專利權數量」、「研發支出占 GDP 之比重」及「企業採購決策的成熟度」。不過,台灣也有14個細項列為弱勢項目(排名 60 之後),包括「開辦新事業需要的天數」。
台灣紫牛創業協會理事長蔣志薇告訴中央社記者,以前大家對於新創比較沒有概念,這幾年民間與政府努力推動新創產業,是讓新創環境變好的重要因素;目前大多數新創業者都以科技為主,台灣擁有優秀的軟體與硬體人才,在新創這條路上擁有先天優勢。
蔣志薇說,台灣有很多資源去服務新創團隊,現在大家都慢慢了解如何找錢,創業最重要的關鍵反而是技術與人才;但台灣的人才仍在外移,例如很多業者都在搶機器學習工程師,這是台灣發展新創的隱憂。
據她觀察,政府其實有在做事,很願意幫新創團隊解決問題,但是以設立公司為例,需要經歷很多繁瑣的程序,建議政府應該針對新型態的網路事業,簡化創業相關程序,由單一窗口整合資源,讓創業變得更容易。
金融科技新創業者 Addweup 營運長呂昱賢說,台灣能在 WEF 的「創新能力」評比獲得高分,原因在於台灣的長遠科技發展歷史與高端技術集中,相關教育完整且產業人才豐富,因此在創新方面得以迅速實現與實驗。
不過,呂昱賢也指出,在台灣開辦新事業,容易在特定法域範圍內遇到多重限制,例如常在正面表列與負面表列同時夾殺,而且報備主管機關行政作業時間冗長;若為了適法而調整商業模式,最終往往落得「四不像」,難被市場接受。
呂昱賢建議,未來法規修正時,應先預備未來產業與商業模式革新的包容性;另外,也建議主管機關報備與諮詢機制導入電子化,減少公文旅行、曠日費時的可能。
呂昱賢認為,政府或相關單位面對創新商業模式,出發點應該正面看待,而非優先檢視是否違法,尤其許多法規早已不合時宜,創新商業模式不能上線的原因往往是面對法規無所適從。他建議應主動輔導新創業者,降低面對使用者、消費者的風險後,提供彈性作業空間。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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