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件家電商品的能源效率分級與公告標準不符,公平會統計,截至 10 月 2 日,已處分 10 件能源效率廣告不實案,共裁罰新台幣 175 萬元,知名廠商東元電機的多款電冰箱也在其中。
公平會今年 3 月起,陸續發現部分網站銷售的電冰箱及除濕機等家電商品,網頁標示的能源效率等級與經濟部核准的等級不符,涉有廣告不實的情況,公平會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主動立案調查。
公平會調查後發現,經濟部為了提升能源效率等級,分別在 2017 年 4 月 17 日及 5 月 10 日公告修正「除濕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及「電冰箱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並自 2018 年 1 月 1 日生效。
然而公平會近日處分多件電冰箱及除濕機等家電商品的能源效率廣告不實案,截至 10 月 2 日止,已陸續處分 10 件能源效率廣告不實,共計裁罰 175 萬元罰鍰,受裁罰事業不乏知名廠商與網路平台。
公平會今天委員會議也通過對東元電機因廣告不實,處以 40 萬元罰鍰;東元電機網站刊載「小鮮綠系列」型號 R0511W 等 18 款電冰箱的規格資訊為「能源效率級數 1」,但根據經濟部今年生效的新修正基準,這 18 款商品的能源效率分級均為第 4 級。
公平會指出,東元電機直到今年 4 月 9 日才更新商品資訊,導致今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9 日之間,消費者若從網站觀看商品資訊,就會認為這些商品的能源效率分級還是第1級。
消費者選購家電產品時,能源效率等級是影響交易決定的重要事項,如果能源效率等級已經被修正,但廣告卻沒有配合修正,會導致消費者對於商品品質有錯誤認知,公平會因此認為,上述情形已構成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
公平會今天也特別呼籲業者,銷售電冰箱及除濕機等家電商品時,應注意廣告文宣須依照經濟部公告修正後的能源效率標準級別予以刊載,以免觸法。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