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理沙盒專法上路在即,台灣將成為第 5 個實施的國家,而因應專法上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積極與國際交流,主委顧立雄今天與波蘭簽署台灣第一個金融科技合作協議。
金融監理沙盒專法「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於今年 1 月 31 日經總統公布,預計於 3 個月內施行,其他已實施金融監理沙盒機制的地區或國家為英國、新加坡、澳洲和香港。
因應金融監理沙盒專法的實施,金管會除著手相關子法的研擬外,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與波蘭的金融監理總署 (KNF) 主席傑薩諾夫斯基 (Marek Chrzanowski) 簽署金融科技合作協議 (Co-operation Agreement)。
金管會表示,這項協議內容包括雙方監理機關轉介機制、資訊分享及潛在聯合創新計畫等,簽署後雙方將可據此轉介新創企業給對方,提供協助以瞭解雙方的監管制度,並分享各自市場與金融服務創新相關訊息。
同時,金管會期待與波蘭的金融科技合作協議,將可促進雙方在金融科技的監理合作,並將為台灣及波蘭的金融科技業者創造更多機會,促進雙方金融創新的國際市場。
KNF 成立於 2006 年,是負責波蘭金融市場監理的中央機關,並於 2017 年初成立跨部門的「金融創新特別工作小組」,處理波國境內發展金融科技所遇到的監理法規阻礙並協助解決。
另外,KNF 已實施「創新中心計畫」,藉由監理機關與金融創新業者對話,提供必要的協助,在支持金融市場創新技術發展之餘,同時兼顧市場穩定和消費者保護。
為推動創新金融服務及金融科技產業發展,金管會已推出一系列計畫與措施,並投入資源促使台灣成為金融科技中心,如擴大原「金融科技辦公室」的功能,並更名為「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專責推動金融科技發展及執行創新實驗機制等任務,並建置「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培育金融科技新創公司、打造數位化金融環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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