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一號機運轉執照年底將屆滿,台電規劃在明年初啟動除役工作,但關鍵的一期室外乾貯場至今仍無法取得水保證明,台電表示,若一期乾貯場無法順利啟用,勢必影響除役時程。
核一廠一號機運轉執照效期至今年 12 月 5 日屆滿,二號機則至明年 7 月 15 日屆滿,台電正緊鑼密鼓加快除役工作準備腳步,按照台電提交原能會計畫,規畫在明年 1 月 1 日進行核子燃料移出工作,但關鍵的一期乾式貯存場,仍未取得新北市的水土保持證明及逕流廢水排放許可。
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表示,目前兩座反應爐爐心仍存放 816 束已使用的燃料束,因廠內燃料池存放間飽和,無法移除爐心內的燃料束,因此核一廠兩座機組雖已因大修停機許久,仍須比照一般核電廠,動用500多名人力維持安全。
徐造華說明,原定除役計畫中,會將燃料池內部份燃料束移至室外乾貯場,再將爐心內已使用燃料束移出存放在燃料池,以利後續除役作業,但若室外乾貯場無法啟用,在爐心內仍有燃料束狀況下將難以進行除役工作,「在國外都沒有看過這種做法」。
台電同時也在進行二期室內乾貯場建設準備工作,核一廠約 7000 束已使用燃料束,未來將全移至室內乾貯場存放,但室內乾貯場同樣必須通過水保、環評、許可申請等程序,預估在 2028 年底才能完工啟用,若要跳過室外乾貯、直接使用室內乾貯場,也必須再等 10 年,期間只能進行零星的外圍除役工作,徐造華坦言,「對除役工作沒有實質幫助」。
核一廠除役工作規劃在 2044 年 7 月 15 日終止,徐造華強調,一期室外乾貯場是如期除役的必要設施,若無法如期啟用,勢必會影響整體除役時程;「照理說在除役工作開始前,一期乾貯場就要能夠使用」,徐造華表示,待新北市府核發水保證明後,還必須進行相關行政申請作業,「台電仍持續盡力盡早爭取通過審查」。
根據台電先前發布新聞稿,核一廠除役水保計畫已在 2010 年經新北市府核定,並於 2013 年施作完成,同時向新北市府申報水保計畫竣工,同年將第 2 次變更設計送新北市審查,但4年多內遭退件 13 次,台電認為新北市府刻意延宕審查時程、提出超過學理專業的意見、一再重覆審查意見及立場前後矛盾,因此已提出訴願救濟。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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