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今年 6 月發生垃圾氣爆傷人事件後,縣府為防止民眾將危險性廢棄物混入垃圾袋中,9 月起將要求民眾使用透明垃圾袋,違者將破袋檢查。明年起,違者還會遭罰款。
今年 6 月底,宜蘭縣蘇澳鎮垃圾車於收取垃圾時,疑似因民眾丟入易爆裂的危險物品到垃圾車內,導致垃圾車後方車斗於壓縮垃圾時,突然發生氣爆意外,造成 3 人受傷、14 戶住家門窗、玻璃與天花板遭震損。
事發後,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為了防止民眾再將危險性廢棄物混入垃圾袋中,維護清潔隊員及倒垃圾民眾的安全,避免事件重演,依廢物清理法相關授權規定,研議要求民眾在裝一般垃圾時,要使用透明或半透明垃圾袋。
環保局解釋,目前一般家用有色(紅色、綠色、藍色及紅白等)半透明垃圾袋仍可用;若使用不透光、看不到內容物的黑色或不透明垃圾袋,只能盛裝資源回收物。
環保局長周錫福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這項新政策將於 9 月 1 日起正式公告實施。9 月 1 日至年底為勸導期,民眾若未使用透明或半透明垃圾袋,清潔隊員將破袋檢查,提醒民眾將危險物品取出,另外處理;明年1月起,違反規定者不但會被拒收垃圾,還會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裁處新台幣 1200 元至 6000 元罰款,呼籲民眾配合。
他說,盛裝易燃性氣體的廢鋼瓶,及有毒性、溶出毒性、混合五金廢料等種類的危險物品不可丟入垃圾車內,可交給原購買的廠商逆向回收,或循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清除方法,委託合格清除廠商處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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