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 10 月底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包括規定不罰的適用範圍及提高罰金等引發外界議論,法務部今天宣布撤回草案預告,婦團則發聲明嚴正呼籲應除刑法墮胎罪。
法務部日前預告修正刑法墮胎罪,懷孕婦女墮胎者,罰金從新台幣 3000 元提高為 8 萬元;意圖營利而犯墮胎者,罰金從1萬 5000 元提高為 50 萬元,致婦女於死者併科 200 萬元罰金。
不過,相關草案一出引發外界強烈批評,包含婦女團體齊聲反對、批評法務部,同時也發起連署要求廢除墮胎罪並於今天召開記者會,法務部後續則發布新聞稿宣布撤回草案預告,再研議。
在法務部宣布撤回草案後,婦女新知也發布聲明指出, 11 月 1 日發起的連署,不到 5 天就收到超過 52 個團體、共 4403 個個人,其中含學者約 80 人加入連署,更有許多民眾留言表示不敢置信台灣的刑法還有墮胎罪。
婦女新知表示,肯定法務部願意傾聽民意懸崖勒馬,但刪除墮胎罪、人工流產配偶同意權才是保障女性生育自主權的正解。
婦女新知呼籲,法務部應盡速提案廢除刑法墮胎罪,並與衛生福利部進行跨部會研議,將人工流產相關事宜於優生保健法中一併規範,刪除配偶同意權條文,以落實 CEDAW 精神。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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