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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是什麼、要做什麼」需要先有共識

圖片來源:取自 壯闊台灣 吳怡農 臉書
國民黨立法委員說:民防法應該修改,移除「支援軍事勤務」的工作,避免民防人員在戰時無條件支援軍事任務。
民進黨立法委員說:這是藍營「解除武裝的前奏」,會弱化民防。
這是我的立場:讓民防的任務明確化,甚至去軍事化,原則上不代表會弱化台灣的安全。我們反而急需民防的革新。
但大家對於「民防是什麼、要做什麼」需要先有共識。
國際人道法所定義的民防,是人道援助的工作:在災難發生時,保護民眾的生命安全,確保平民能持續生存。在這個架構下,民防的意義是「民間防護」,日內瓦公約更列出十五項支援此人道任務的工作項目;從事這些工作的人員、組織及裝備,因為不是從事軍事任務,受到國際法的保護。
壯闊台灣《後盾計畫》的所有訓練課程都是以這十五項工作為基礎。其實許多國家都參考這個框架:從重視國防的芬蘭、以色列、新加坡,到大家或許比較熟悉的法國、加拿大、歐盟等等。換句話說,釐清「軍事防衛」與「民間防護」差別,不代表不重視國家安全。
台灣的民防法施行二十多年,內容包羅萬象,從防空警報、民間自衛到軍事勤務,各縣市甚至納入防竊盜、防制兒童虐待、維持燈會秩序等奇妙任務。當任務不明確,訓練肯定缺乏重點,民防的參與難免淪為聯誼性質。我們的民防已經明顯不符合台灣社會的需求。
如果我們能夠在「民間防護」的任務上建立共識,民防就更應該在全社會推動——特別是校園。但國民黨立委卻要排除學生的參與。有救人救己的知識,不該在學校推廣嗎?
社會韌性是國家安全的基石。我前天在黃光芹的節目上強調,這個題目不應該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我們現在面臨一個具體選項,有機會凝聚社會共識,可望獲得跨黨派的政治支持:參考國際夥伴的範例,以國際人道法為依據,重新定義民防——釐清任務,明確其工作範圍。這是落實全社會韌性很重要的一步。
壯闊台灣聯盟是獨立的非營利、非政府組織。我是壯闊台灣的創辦人,也是「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的成員。我會持續在委員會以及相關工作小組提出實質建議,請行政單位帶頭推動民防改革,不要放任朝野對立、造成社會恐慌。
【日內瓦公約第一附加議定書的民防任務】
(1) 保護平民居民不受敵對行動或災難的危害
(2) 幫助平民居民克服敵對行動或災難的直接影響
(3) 提供平民居民生存所需的條件
工作範圍:
  1. 發出警報
  2. 疏散
  3. 避難所的管理
  4. 燈火管制措施的管理
  5. 救助
  6. 醫療服務,包括急救,和宗教援助
  7. 救火
  8. 危險地區的查明和標
  9. 清除污染和類似保護措施
  10. 提供緊急的住宿和用品
  11. 在災區內恢復和維持秩序的緊急支援
  12. 緊急修復不可缺少的公用事業
  13. 緊急處理死者
  14. 協助保護生存所必需的物體
  15. 為執行上述工作所需的輔助活動
圖片來源:取自 壯闊台灣 吳怡農 臉書

原文出自壯闊台灣 吳怡農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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