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霸凌通報平台上線,行政院人事總處說,為求勿枉勿縱,及有利後續追蹤列管,申訴人應確實填列聯絡方式及具體事由等。實際登入平台,申訴人需填寫服務機關及單位、職稱、姓名、身分別、電話、 email ,還有申訴事實及理由。
近日屢傳部會霸凌事件,在行政院長卓榮泰指示下,人事總處今天成立霸凌通報平台。
人事總處透過新聞稿指出,力拚強化職場霸凌防治,除各機關、機構現有的申訴管道外,為了讓公務機關員工能有其他安心申訴途徑,人事總處在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建置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台( https :// gov . tw / s4s ),將以保密方式轉請權責機關處理,並由人事總處追蹤列管通報案件後續辦理情形。
人事總處表示,公務機關員工至平台通報案件時,為期勿枉勿縱,請確實填列聯絡方式及具體事由等相關資訊,避免無法轉交權責機關處理,並利後續追蹤列管。
實際登入霸凌通報平台,申訴人需填入服務機關及單位、職稱、姓名、身分別、電話、 email ,還有申訴事實及理由(包含欲申訴對象的服務機關單位及職稱,時間、地點,還有相關人事物)。
至於霸凌通報平台運作模式,人事總處昨天說明,平台是在各部會既有申訴管道之外,增加一個多元申訴途徑,由人事總處列管,通報者需具名通報,權責單位必須 3 天內回報初步受理情形,結案期限則以一個月為限,必要時候也只能延長一個月時間,且無論中央、地方政府公務人員都可利用平台通報,其餘機關單位內的霸凌申訴案,也須送平台列管。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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