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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專欄》看起來不像道歉啟事

圖片來源: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

看起來不像道歉啟事對不對?

因為 111 年憲判 2 憲法判決已經判定「法院不能強迫加害人公開道歉」,認爲違憲,

但可以要求加害人刊登法院判決要旨(打臉自己的判決主文),所以徐千晴才會用這種奇怪方式處理。

圖片來源:林智群律師(klaw)臉書

原文出自林智群律師(klaw),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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