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詐領助理費遭起訴,台北地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處 3 年 8 月徒刑,褫奪公權 2 年;圖利罪判刑 5 年 8 月,褫奪公權 3 年,全案可上訴。
另外,林穎孟前男友葉曜彰被依圖利罪判處 5 年 8 月徒刑,褫奪公權 3 年。
根據檢方起訴書,林穎孟議員任內,2018 年 12 月 25 日開始聘用楊姓助理, 2019 年 9 月間楊姓助理請辭,林穎孟決定同年 9 月 28 日起資遣楊姓助理,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應發給楊姓助理資遣費。
檢方調查,林穎孟為免除支付資遣費用, 2019 年 10 月仍登載楊姓助理為公費助理,向台北市議會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勞退機關提撥補助款等共計新台幣 3 萬 5563 元,直到同年 11 月間才辦理楊姓助理停聘。
此外,檢方查出,林穎孟也聘僱葉曜彰為公費助理,薪資由葉曜彰領取供 2 人支配使用。葉曜彰 2020 年 3 月 31 日成立公關行銷公司,無法繼續受聘為公費助理,2 人謀劃將公司新聘雇員充作議員公費助理,雇員再依公司指示處理承攬議員工作,以分攤公司成本。
檢方表示,葉曜彰的公司 2020 年 4 月間聘郭姓女子負責平面設計、攝影及媒體影像製作,林穎孟、葉曜彰登載郭姓女子為公費助理,領取薪資,並扣抵林穎孟應由個人支出的議員社群網站臉書( Facebook )等社群媒體影像製作費、文宣設計費等,總計詐領 23 萬 1656 元。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2022 年 8 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中華民國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起訴林穎孟、葉曜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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