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名律師日前陪同受詐騙民眾到新竹市某派出所報案,員警竟說報案不用請律師,並以妨礙作業為由將律師請離。對此,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表示,員警行為確有不妥,若有違失將依規檢討懲處。
1 名女律師日前在社群平台 Threads 發文指出,她將被害人受騙過程打成電子檔、截圖對話紀錄後,帶著相關資訊陪同當事人到新竹市某派出所報案,盼方便做筆錄,未料竟遭員警請離。
女律師表示,該名員警對她說「報案為什麼要請律師」及「你會妨礙我,請你離開」等語,經向員警說明可提供電子檔方便作業,且不會影響員警作業等,但仍遭員警回「我不需要你的資料,注意你的態度,不然我可以請當事人改天再來」。
女律師指出,該名員警根本無權請她離開,依法她可陪同當事人在場,質疑警察素質不佳。
對此,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今天透過文字說明,初步調查該名派出所員警受理詐欺案件時,想先向被害人了解案情緣由,避免因被害人及律師同時陳述而資訊錯亂,所以才請律師離開。
第一分局表示,該員警行為已影響律師的陪同在場權,確有不妥之處,目前已由督察人員進行調查,若有違失將依規定檢討懲處,另也會加強法紀教育及受理案件服務態度。
然而,新竹市派出所員警受理民眾案件的爭議不只一樁。1 名女子日前到竹市某派出所領取遺失的律師證時,員警以內部規定為由強迫蓋指印才可領回,遭質疑員警濫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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